電子商務流行,上網購物沒有立刻取得的發票,日後若中獎,小心會被A走。
國稅局查獲民間郵遞業者從業人員,涉嫌攔截電子商務業者寄送給消費者的中獎發票案例。財政部認為,現行電子商務開立發票的方式,對消費者不具保障,將著手進行檢討,以防止消費者的中獎發票遭人冒領。
另外,財政部也要求國稅局加強選查異常中獎案件,包括:同一人兌領由同一個營業人開出的中獎發票,且張數達十張以上者;以及,同一人連續二期,兌領由同一個營業人開出的中獎發票,張數達七張以上的「幸運兒」,均會被國稅局列為調查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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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經濟日報提供 |
包括有線電視、網拍或網購等電子商務交易,依據現行法令,消費者在完成交易後,業者只須以簡訊或郵件通知消費者開立的發票號碼,不必開出實體發票,但須代消費者對獎,並在中獎時,開立實體發票寄交消費者領獎。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日前查獲有四人在同一期分別兌中13至16張不等的統一發票,因為數量龐大且中獎發票均是由一家有線電視業者開出。國稅局訪查業者後發現,業者將中獎發票委託一民間郵遞業者送交中獎人,卻在半途遭郵遞業者的員工據為己有,消費者完全不知道中獎發票已遭人冒領。
類似冒領發票獎金的案件層出不窮,財政部自2011年起即要求國稅局,追查異常領獎案件,但電子商務中獎發票中途被「A」走的案例,還是首次查獲。
財政部認為,上網購物已成為現代人生活的一部分,電子商務交易的中獎發票交付方式,有環節鬆脫的疑慮,需要進一步嚴格規範,才能保障消費者的中獎權益。
在此之前,財政部要求國稅局需加強選查異常中獎案件,並積極輔導電子商務業者及其消費者,導入使用新一代的電子發票,透過載具歸戶發票的機制,達到不「漏接」中獎發票防制目的。
財政部也依據目前發票中獎機率約為千分之七(即每1,000 張發票,平均會有七張中獎),訂出今年選查握有大量中獎發票兌獎人的調查標準,經由查稅防止發票獎金遭人冒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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