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李姓吊車司機受雇在蘇花公路改善工程施工,去年10月26 日深夜,在南澳鄉一家小吃店吃飯喝酒。席間他與太太通電話起口角,情緒不佳,遷怒同桌楊姓同事,持啤酒瓶敲楊的頭被其他同事架開。
稍後,李、楊陸續走出小吃店,李向楊揮拳打爆楊的右眼,送醫急救後右眼失明。台灣高等法院今依重傷害罪判李4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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