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9日 星期四

下跪求治水 卻放任違法水井


蘇治芬縣長率農民赴行政院下跪陳情、撒紅粉抗議,要求續編「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後續經費。個人除了佩服蘇縣長身段,也要慨歎中央「好人難做」的無奈。


當初,易淹水地區治理計畫推出時,綠營就有人批評是「選舉綁樁」,後來從經費分配、工程效益等面向觀察,民眾才體會到,確實有降低淹水損失效果,且不分藍綠縣市都受益。但該計畫的實施範圍,主要是地方政府本該負起責任的區域,只因考慮地方財政,中央願意幫忙,以求整體治理之功。


想不到立法院除了要中央出錢,還不放心全交由地方辦理,經費通過後,更要中央出力,搞得水利署人仰馬翻。


出錢出力後,功勞歸縣府也就罷了。但要地方配合中央時,地方還是不願幫忙。大家都知道,雲林是地層下陷最嚴重縣市,水利署與各縣市開會,原就達成「新增違法水井即查即填,既有違法水井分期填塞」的處置策略,但蘇縣長放任超過九成違法水井不處理,使地層持續下陷、增加淹水潛勢後,再跑去行政院又是下跪、又是撒紅粉的軟硬兼施,會不會太超過?


講到權利,地方政府就說那是地方自治事項;論及義務時,卻又要中央扛責。治水、水資源等水利事項,中央與地方應攜手合作,地方不能雙手一攤,或者下跪、撒紅粉,至少應向台南市府學習,擬訂計畫、出點經費自辦,又或者配合政策,展現治水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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