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8日 星期六

重罰 不怕! 80件刑案72件全是酒駕


台中地檢署內勤檢察官曾在1天內「受理警方移送的80件各類刑案,其中竟有72件全是酒駕」,佔了9成,酒駕居高不下,與民眾不守法有關,檢方建議酒駕的強制處分措施,如集中講習3日、查扣交通工具、舉牌宣導不要酒駕、或成立戒酒村。


主任檢察官王捷拓表示,政府修法將酒駕門檻下降、刑責加重,甚至酒駕3犯就進去關,也就是希望民眾不要酒駕,理應大家都應該不敢酒駕,警察抓不到才對。


事實卻是相反,酒駕件數節節上升,以台中地檢署為例,今年1至11月已達8千件,佔地檢署全部收案數的4分之1,並高居所有刑案收案的第1名。由此可看出,民眾對於刑責加重並不怕。


檢方建議酒駕強制處分措施,例如可以在刑罰外,考量被逮捕後強制酒駕者至一定處所講習3日,全天候均在該處,不得離開;增加酒駕累犯的處罰,明文規定查扣酒駕累犯的交通工具;或成立戒酒村,將酒駕累犯送至該處,一定的戒酒講習。


在執行酒駕緩起訴處分時,可命酒駕者履行一定的時數,至飲酒場所外,舉牌宣導不要酒駕,以增加壓制力及說服力,美國都可以這樣做了,我們難道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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