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6日 星期六

防洪 學荷蘭還地於河


台南市「港尾溝溪排水中游疏洪工程」崩塌,水利署官員怪罪洪水超過廿五年防洪標準,但專家說,因應氣候變遷、強降雨趨勢,提高疏洪設施、疏洪標準不可行,應整體規畫蓄洪設施,用管理手段調節洪水,才是經濟且有效的「調適」作法。


水利署第六河川局副局長郭建宏表示,中央目前訂定疏洪設施的防洪標準為十年洪水頻率,若要洪水不溢堤,防洪標準拉高至廿五年洪水頻率,後者的建造成本比前者平均多三成以上,考量政府財政,暫時不會再往上提。


成功大學水利及海洋工程系主任周乃昉表示,單靠防洪、疏洪設施,不可能徹底解決洪災,且成本也太高,全世界沒有國家這麼做;以荷蘭為例,就是還地於河、海,政府與全民建立「與洪水和平共存」的觀念,調適強降雨頻仍的趨勢。


周乃昉說,除了盡量不與水爭地,都市計畫區應利用建築物、道路、公園、綠地、操場等設施地下規畫滯洪池,先蓄存雨水,等雨停或降雨離峰時把水排出,就能防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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