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5日 星期二

男蟲網路詐財 被判刑6個月


北市張姓男子透過網路聊天室,讓周姓女子誤認陷入情網,隨後以涉嫌殺人要繳罰金,誘騙周女陸續辦卡借貸,造成女方欠債60多萬。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張男觸犯詐欺取財,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


住在新北市的周姓女子,兩年多前,在網路聊天室認識張姓男子,進一步互動後,誤以為雙方已是男女朋友。在雙方交往初期,張男聲稱犯了殺人未遂罪,必須繳納24萬元罰金,否則得入監服刑,要求周女申辦信用卡籌錢幫他繳納。


周女不僅開始辦卡使用信用借貸10多萬元,之後還繼續追加辦了3張,張男拿著這些信用卡買黃金、幫朋友刷汽車旅館、酒店消費換取現金。


案經法院審理,法官從雙方往來簡訊,認定周男讓被害人誤認雙方是情侶,並以此誘騙女方辦卡借貸,觸犯詐欺取財罪,判他6個月有期徒刑,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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