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陽市文峰區法院28日上午對「河南林州警察摔嬰案」一審宣判,法院認為公訴機關指定故意傷害罪名成立,被告人郭增喜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被告當庭表示不再上訴。消息引發熱議,網友紛紛喊道「有黑幕」、「法律不公」,認為三年刑期太輕。
去年7月民警郭增喜酒後當街搶摔一女嬰,致孩子頭部受傷。先前有知情人透露,女嬰家長案發以來長時間未就此案表達公開意見,是因案發後,涉案民警曾通過公安局領導,給付被摔女嬰家屬幾十萬封口費。
郭增喜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對此,網友「天地一木葉」說,「才三年啊?十五年還差不多,警察是保護人民的,反過來虐待人民,罪加一等!警察對待人民,應該是善良,對待暴徒,決不手軟!現在是相反的狀態。讓當事人自己說說自己怎麼判?」
只羨鴛鴦不羨仙1973說,「才判三年?當然不上訴。」「三邊游走」:「河南法官有問題?就警察摔嬰就該判個無期,道德惡劣、影響及壞,這樣判肯定這裡有問題,對百姓不公,最高法院應撤查監督,當官不為民做主、就應撤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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