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31日 星期六

幸福指數遭質疑 主計總處澄清


行政院主計總處今天表示,國民幸福指數所採指標定義與計算方式,完全依照OECD規範,並計算綜合指數,以便計算國際排名。


對於媒體有關「國際指標排名與民眾感受有落差」的報導,主計總處表示,任何統計指標都有侷限性,以量化方式評分所做的排名固有參考價值,但幸福感受每人不同,也會因時而異。


主計總處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國民幸福指數在地指標考量國情與民眾關心議題,經多次專家學者研商會議後選定38項(本次公布35項,另有3項將等調查結果產生後補列),以個別指標呈現,不計算綜合指數。


102年台灣的幸福指數國際指標綜合指數為6.64分,與OEC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的34個會員國及巴西、俄羅斯2個夥伴國相較,排名第19名,排名屬於中段,但優於亞洲的兩個OECD會員國-日本第22名(6.24分)及南韓第28名(5.41分)。主計總處表示,排名較優的指標是國人長期努力的結果;排名較弱的指標,可做為各部會改進參考。


主計總處指出,就台灣與日、韓在11個領域的表現觀察,在「教育與技能」、「環境品質」領域不及日、韓;「公民參與及政府治理」領域居第20名,不及南韓(第3名),但優於日本(第22名);「人身安全」領域日本居冠,台灣排名第3位,均明顯優於南韓(第9位);其餘7個領域排名則均優於日、韓,致綜合計算後,台灣排名略高於日韓。因香港、新加坡等並非OECD會員國,未被列入比較,台灣排名高於日、韓,並非等同為亞洲最幸福國家。


有關「平均每人房間數1.6間」是否為空屋率過高或多屋族因素致調查失準問題,主計總處表示,根據OECD美好生活指數「平均每人房間數」指標定義,所稱房間包括客餐廳(不含廚房及浴室),為蒐集指標資料,於今(2013)年辦理的家庭收支調查中,由訪員詢問受訪戶的「現住住宅」房廳數,以實際訪查結果所得每戶房廳數除以該戶居住人數,並非指每人有1.6間房屋,也未涵蓋空屋或未實際居住房屋的房間數。


主計總處表示,主計總處建有國民幸福指數網頁(http://happy_index.dgbas.gov.tw),提供使用者自行設定領域權重,民眾可依個人偏好自訂專屬的綜合指數,並與其他國家比較。







via udn最新報導 http://forum.udn.com/forum/NewsLetter/NewsPreview?NewsID=8134551&ch=rss_lat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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