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日 星期六

4G標金應以電信消費券讓全民共享


第四代行動寬頻(4G)的頻譜執照競標,在一連串的驚呼聲中決標。六家得標業者最後要付出高達新台幣一一八六億元的總標金,用人口數計算,幾乎是世界第一昂貴的入場券。4G還沒上路,門票就破千億,未來不漲價恐怕沒人相信。如何在國庫收益與消費者權益間取得平衡,讓4G的春秋大夢能全民共享,才是關鍵。


行動寬頻雖非每一個國民都立即需要,但對於年輕族群來說,重要性可能已經超過固網。尤其對越來越多的「低頭族」而言,可以忍受停水、停電,卻很難忍受一刻沒有網路。這樣的依賴只會越來越重,也代表了消費者對行動寬頻的「價格的彈性」會越來越低,不會因為價格上漲,就不使用。因此,面對4G不可避免的漲價,消費者只能接受,幾乎沒有替代服務可以作為抑制漲價的機制。


羊毛出在羊身上。六家得標的4G業者,多則付了近四百億,少則也多付了快四十億的標金給國庫;再加上一至三倍的建設開銷及合理的商業報酬,就是每家提供4G的基本成本。不可避免的漲價,不應是政府4G發照的用意;但以競標作為取得執照的僵硬模式,注定將走向漲價的結局。


雖然政府聲明會管控基本服務的價格,但4G超高速寬頻與傳統電話不同,會使用4G的消費者,絕對不會滿足於所謂「基本方案」;因此,這是口惠而實不至的口號。也有業者說,會提供免費的電話及簡訊;殊不知,即便在目前的3G時代,許多人已逐漸改以line、skype通訊聯絡,這些應用軟體走的是網際網路,電信業者原本就收不到費用。4G時代將是寬頻影像通訊時代,業者即便不提供免費的電話及簡訊,也很難從電話及簡訊服務賺到錢,所以,所謂電話簡訊免費,也只是行銷手法而已。


在傳統電信、簡訊服務逐漸流失,且各種app的收益都進了apple、google口袋的背腹受敵困境下,業者用不能「吃到飽」的限制,加上各種複雜的資費方案來提高資費,將是最直接、最有效增加營收的方法。當然,4G業者亦可以設法藉由電話以外的新興服務來增加營收,但除非打破目前電信業者只能收「過路費」(即上網費用)的結構,否則任何新興服務都會面對在網路上各種app、影音服務的挑戰,依然有很大的限制。然而,要挑戰apple、google,以及千千萬萬個App業者,談何容易?


面對這樣的局面,政府真的必須嚴肅思考解決之道。無線頻譜是全民資產,所以拍賣所得的一一八六億元也應該全民受益。如果政府只是簡單地把這筆錢滾入國庫,卻把漲價苦果留給消費者埋單,絕無正當性可言。因此,解決之計,一是管制資費,一是讓全民共享拍賣結果。資費管制當然是抑制漲價的手段,但各家業者的成本早被拍賣標金墊高,無論如何管制也不可能要求做虧本生意,更何況市場若競爭激烈,管制資費也缺乏正當性可言。


於是,更可行的是,讓全民共享標金。政府表示,會思考成立專屬基金來推廣4G;但任何政府的推廣措施,都比不上市場競爭有效。且政府能推廣的服務,業者都會做得比政府好,何況,推廣本身容易有偏袒、不公平、圖利等爭議;更重要的是,其直接受益者將是業者,而非消費者。所以要回饋國人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把這筆錢的一部分轉為電信消費券,分發給國人來抵用4G資費或購買手機,其他部分則用來補助偏遠地區的4G建設。如此一來,受益者是消費者,還有偏鄉居民,這才是真正的全民共享,也可以向國人交代因拍賣而墊高的資費,更可藉此刺激4G發展。


發放電信消費券的作法,其實並非創舉。前幾年,美國就曾將頻譜拍賣所得,換成數位電視消費券,發給所有國民購買機上盒,以完成電視的數位化。我們建議,政府應該嚴肅考慮發放電信消費券,一則預為解決4G天價可能帶來的困境,二則讓國人共享電信資源的利益,同時也能回饋並刺激4G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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