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今天達成共識,第7會期將延會至6月16日止。立法院長王金平說,如果修憲公投要能跟2016總統大選一起舉行,立院通過修憲案的最後期限就是6月16日。
王金平下午就修憲時程相關事宜舉行朝野黨團協商,朝野黨團達成上述共識。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修憲須經立委1/4提議,3/4出席及出席委員3/4決議提出修憲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半數通過。
中央選舉委員會日前公告,2016年總統大選訂於1月16日舉行。如果總統大選要併修憲公投,需往前推算半年公告期,立法院最遲6月16日必須通過修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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