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屆監察委員上任後通過首個糾舉提案,監委質疑前宜蘭監獄典獄長吳載威涉貪調職,卻從管理1個監獄到掌管49個監獄採購,權力竟未減反增,希望法務部要有所處理。
吳載威在宜蘭監獄典獄長任內涉及收受不正當利益,去年6月核准前東森國際集團總裁王令麟秘書胡曉菁對吳姓及顏姓收容人的特別接見,事後並接受胡曉菁提供的高價住宿券,結果吳載威被調職為矯正署後勤資源組長。
此案原本外界關注的是吳載威涉貪部分,不過今天監察院今天以4票對1票,通過監委江明蒼、林雅鋒、方萬富提案,糾舉吳載威,也令外界也意外。因為提糾舉案是認為公務人員有違法或失職行為,應先予停職或做其他急速處分,監委直言吳載威轉調的單位並不適當,法務部應立即處理。
監委林雅鋒指出,以往行政機關的調職,通常是調離主管職,或者高階低調,但法務部卻把原典獄長變成掌管49個矯正機關的後勤採購,非常難以理解法務部如此調職的舉動,不可以做出這種違反常理的安排!
吳載威涉及風紀問題,法務部卻安排其掌管收容人生活以及金錢等事項及矯正機關建設計畫,意即吳載威從管理1個監獄到掌管49個監獄採購,權限未減反增。
提案監委透露,他們是上週在約詢相關人員時,才得知吳載威調職的單位性質,認為非常不適當,因此採急速處份做法,通過提出糾舉案,他們希望法務部有所「警惕」,做出適當處理。
監院今天通過對吳載威提出糾舉案,後續將移送法務部長羅瑩雪處理,監委說,若法務部置之不理,監院下一步若改提彈劾案,且懲戒糾舉人時,其主管長官或其上級長官將負失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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