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7日 星期一

市售蒲燒鰻檢驗 三年未檢出

2015-04-28 12:54:02 聯合報 記者陳雨鑫╱即時報導

針對致癌蒲燒鰻事件,食品藥物管理署北區管理中心副主任王德說原,此案由地檢署發起,礙於因偵查不公開,各地衛生局以及食藥署都是配合調查,目前這批貨,看起來是業者尚未來得及出貨,就被檢調查扣,目前沒有流入市面,食藥署調閱近三年檢驗市售蒲燒鰻的結果,皆未檢出有孔雀綠。

王德原表示,依照食安法,業者的產品被檢出不准檢出的動物用藥,已違反食安法第15條,可以食安法第44條開出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的罰鍰,另外也可以依照食安法第49條移送,處5年以下或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罰金。

根據目前的資訊,業者原先要出貨,才在收購端發現動物用藥殘留過量,業者未改善還重新想要加工再販售,根據食安法業者已觸犯第7條第5項,可依照食安法第47條,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業者在發現事情後,並未主動向當地衛生局通報,依照食安法同樣也能裁罰,可處3萬到300萬元。

根據目前的資訊,問題似乎出在養殖魚塭的問題,王德原表示,這部分的管理,是由農委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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