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銀行局昨天表示,信用卡循環利率,依照民法,年利率最高就是20%,且不能採複利計算,因此不會有年息超過20%的問題;且自今年10月起,金管會已要求,銀行針對信用良好的持卡人收取的最高借款利率,全數都須降到16%。
但是有債務人主張,若信用卡循環利率的利息加上違約金等費用,銀行向持卡人收取的年息,就會超過20%。
發卡銀行指出,信用卡違約金最多只能收取3期,且是採定額收費,一次收300、500元,即使是年息加上違約金,大多數借款人的年息還是不會超過20%。
銀行說,這是因為實務上,目前適用到20%的信用卡持卡人,已經不多,循環利率若高到20%,持卡人的信用可能不佳到已經無法持卡,銀行也不會借錢給他。
銀行局官員指出,依照現行民法的規定,目前無擔保借款,例如信用卡循環利息,銀行收取的年利率上限就是20%,絕不能高過20%,而且循環利息「不能利滾利」、即不能採取複利計算,因此,沒有利上加利的問題,不管滾入循環的本金是多少,都不會讓年利率超過20%。
銀行局還表示,已經要求發卡銀行調降借款利率,自今年10月起,各銀行針對信用良好的持卡人所採用的循環利率,已全數自最高20%降至16%,估計受惠人數超過350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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