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30日 星期五

花縣大型賽事統一招標 議員槓上縣長


花蓮縣政府昨天下午評選「大型路跑、自行車活動」的統一招標案,但是上午,縣議員劉曉玫為廠商得標期15年且可再擴充15年的條件,與縣長傅崐萁激烈爭執,氣氛火爆;傅崐萁不滿劉曉玫的影射,認為有人身攻擊之嫌,傍晚透過縣府表示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去年10月底,瑞穗6.3大地震後又大雨,但太魯閣馬拉松賽在有安全疑慮下仍堅持如期比賽;縣府認為,各種競賽密集在花蓮舉行,縣民未獲益,員警等公務單位卻必須任由主辦單位的申請而負安全之責,因此決定全面管控,首創由縣府公開招標大型體育賽事活動,釐清權責,利益歸全民共享。昨天下午評選,但尚未比價,還未定案。


縣議員劉曉玫總質詢時,雖肯定縣府招標路跑、自行車等大型比賽管控路權、確保比賽品質的立意,但由1家業者承攬1年12場活動,得標後有15年承攬期,屆期又可擴充15年的作法並不妥;應每年招標,讓不同廠商競標,並成立監督審核機制;如果15年活動都由1家承辦,已連續舉辦14年的環花東國際自行車賽就考慮不再於花蓮舉行,對花蓮是一大損失。


縣長傅崐萁以花蓮紅面鴨帶動人氣與鯉魚潭商機,強調縣府施政的開創性與效益,而推動大型賽事活動制度化,都經縣府審慎規畫與評估,除鼓勵廠商參與競標,重大比賽或活動,更成為每年定期舉辦的項目,不論是選手、眷屬、主辦單位或縣府,都可以提早1年準備,比賽與活動品質也會更好。


傅崐萁以富邦馬拉松年年在台北市舉行,贊助費、報名費未公開收支,台北市的公務員和警察卻要無條件維護安全,引起市議員群起質詢;而去年中秋太魯閣落石砸傷1名2歲大陸女童傷重不治,再加上太魯閣馬拉松的安全疑慮,讓他堅持政府必須讓大型比賽制度化。


雙方沒有交集,爭執愈趨激烈。劉曉玫怒罵,並指傅崐萁「沒有權力決定下屆縣長要辦什麼活動」;傅崐萁強調,大型比賽制度化受議會監督,廠商做不好,縣府也可馬上解約,並向議長楊文值反映、指責劉曉玫的質詢涉及人身攻擊。


劉曉玫怒氣沖沖,中止質詢。傅崐萁傍晚透過縣府表示,對劉曉玫在質詢時涉嫌人身攻擊,保留法律追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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