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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瑟琳客訴司機卻被遭提告妨害名譽,在製作人王珮華陪同下開記者會泣訴委屈。 圖/中天提供 |
新生代演員雷瑟琳今年3月間因與計程車司機爆糾紛,到警局做筆錄備案後,31日反遭警方通緝、以「妨害名譽」戴上手銬移送,經過一夜的驚魂未定,雷瑟琳昨天在製作人王珮華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哽咽道出自己遇到恐怖計程車司機,卻被當作「新進女囚」,讓她委屈受辱,幾乎泣不成聲。
雷瑟琳因演出偶像劇「女王的誕生」表現亮眼,近期頗受矚目,她稱今年3月間在台北國父紀念館附近叫計程車前往忠孝東路4段飲茶,到忠孝東路後,她連說5次請司機靠邊停,司機不理會又繞路,她只好自己打開車門下車,司機跟著下車追車錢,2人發生拉扯,當下請來警察調解,隨後更到大安分局做筆錄,司機卻落跑,她說:「我到現在依舊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我只是遇到恐怖計程車司機,向車隊客訴,卻換來『妨礙名譽』的指控。」
雷瑟琳因平時住新北市新店區,但戶籍在永和,因此未收到傳票,直到被在警局上班的表弟告知後,雷瑟琳前往警局才發現自己因未收到傳票,不知要出庭而遭通緝。
前晚她以「通緝犯」被上銬移送地檢署,一晚換了2趟警車,被關半小時、搜身,還被寫上「新進女囚」拍照留檔案,雷瑟琳哭說:「旁邊全部是其他嫌犯,我真的崩潰了!不知事情怎麼變成這樣!」製作人王珮華則表示,一個單純的女生被警方不明來由上銬,將徵詢律師處理後續,也質疑警方執法過當,是否「反告」,王珮華也稱要詢問律師。
新北市中和第一警分局表示,秀山派出所獲悉設籍在永和區成功路的混血女星雷瑟琳,上月30日因涉及妨害名譽案,為台北地檢署發布通緝。
雷瑟琳接獲警方通知,前天晚上7時45分獨自一人至派出所到案。派出所製作完筆錄後,前晚8時許,派出巡邏警車,由2名警員戒護,將雷瑟琳押送到中和一偵查隊,並未上銬。
雷瑟琳一到偵查隊,因手機沒電,還向警方商借插座充電,當晚9時才被警方上銬移送新北地檢署歸案。中和一偵查隊表示,依警察勤務條例規定,人犯解送地檢署歸案,依規定必須上手銬,並無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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