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9日 星期日

國安局長:國安局監聽票 申請嚴謹


特偵組疑監聽國會爭議持續延燒之際,國安局長蔡得勝上午到立法院進行業務報告時,將國安局列管的情報通訊監察流程,深入說明一遍,強調國安局監聽票核發嚴謹,「沒有犯間諜罪者,不會被國安局監聽」。至於傳法務部將向國安局調用黃世銘進出總統官邸的紀錄,蔡得勝表示,目前止他沒有到這樣的公函;但過去有類似調閱前例,國安局一切依法律與慣例辦理,配合調查。


蔡得勝說,國安局列管的情報通訊監察,主要是以間諜罪為主,過去數年間國安局破了25個間諜案,情報通訊監察是主要的偵案手段之一;而情報通訊監察程序,相當嚴謹,最起碼要經調查局、國安局與高等法院審核,並經12道程序關卡;國安局的監聽票,他要看三次審批三次,國安局沒有公文這麼嚴謹。


蔡得勝說,他接任局長後,並未直接簽發過監聽票,而監聽實際執行也不是國安局。他稱,國安單位發現反情報線索發現有調查必要時,通常會交給調查局立案偵辦,調查局認為條件成熟有必要運用監聽手段時,則要由調查局長具名向他提出申請,監聽申請到國安局後,須經兩個單位審核,先交國內處就間諜要件進行審核,然後再交第5處對是否符合通保法進行審核,兩單位審核通過後,由他具名提給高等法院,經高院專責法官通過後,才同意發給監聽票,再由他交調查局執行,程序嚴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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