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26日 星期四

問紙╱都槍斃比較快主義V.S.囚犯人權主義的艱難對話



2015-02-26 22:58:31 問紙團隊 賴怡




圖/ingim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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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高雄大寮監獄挾持事件,囚犯自盡前昭示的監獄改革訴求,引爆媒體及社會大眾對監獄人權的討論,但也有許多網民認為只要嚴加管理就夠了:「要尊嚴當初就不要作姦犯科啊,如果壞人都能過那麼爽我們是守法守心酸的?」「重罪應該都直接槍斃,節省管理成本又能嚇阻犯罪。」


什麼時候人會毫不猶豫地說另一群人不配談人權或死一死算了?多半是當他認為自己不可能成為那群人的時候。在戰爭中,為了毫無顧忌地殺敵,經常將敵軍妖魔化成難以理解的他者,以避免對對方產生同情或同理心,二戰期間日軍俘虜美軍飛行員Raymond Halloran後,將其關在東京上野動物園的籠子裡展示,即此種心理的極端展現。現代社會中受刑人也經常是被妖魔化的他者,獄牆隔離了一般人的接觸和認識,為了嚇阻犯罪將犯罪者描繪為純粹的惡人的教育與傳媒,更築成一道切斷同理的結界,深信自己和犯罪一生沒有瓜葛的良民,很容易認為獄牆對面的人和自身有本質上的不同,因而能對他們的痛苦無感,甚至在譴責暴力犯罪的同時,卻輕鬆地將折磨受刑人與正義之間劃上等號。


沒有天生犯罪人,只有社會犯罪人


關於犯罪者,除了最受矚目但實際只佔總受刑人數百分之4的殺人罪犯和他們的兇殘傳說,你還知道什麼呢?


根據矯正署對103年新入監的34385人統計,教育程度國中以下受刑人佔百分之55.3,教育程度高中以下佔百分之93.3。教育學界向來承認家庭社經地位與教育成就有代間複製的現象,家長的社經地位與教育成就越高,學生的學業表現和升學機會越好(原因是在中高社經地位的家庭,學生毋須分擔家計、家長提供適於文化學習的家庭教育、補習等課外培力,重要他人的期待與同儕的影響也不同於低社經地位家庭),可見受刑人大多來自社會底層。另外,也有多項本土實證研究顯示,失業率與毒品罪、竊盜罪、搶奪罪、詐欺罪、傷害罪、偽造文書罪存在顯著影響及因果關係,而易受失業率牽動的通常也是原本的基層勞工。


個人因素和社會環境因素綜合構成犯罪動機,但大眾經常將犯罪百分之一百的歸咎於個人的邪惡、懶惰、「惡性」,而忽略因為個人無法決定的成長環境與不易扭轉的社經地位,因為掌握的資源不同,犯罪之路確實從未入某一群人的眼,卻永遠在另一群人身邊盤桓。


犯罪人並非邪惡外星球來的邪惡星人,而是既有的社會結構下必然的產物。他可能是你的小學同學,那個隔代教養,經常翹課,14歲開始打工養自己,16歲發現幫大哥做事賺得多又有面子,18歲時你第一次在社會版看到他的名字的人。可能不是。五萬七千個受刑人有五萬七千種人生,不是電影裡扁平的反派角色,監獄改革談的就是這些人的日常困境。


「報應」不是獄政失控的藉口


目前我國監獄平均超收百分之16(矯正署數據),多人房內鎮日擠在每人0.4坪的空間,冬無熱水澡夏無空調,幾乎找不到地方睡覺更遑論活動,平均每天放風時間又不到半小時,低於國際規範的每天至少一小時。只有簽約的公立醫院醫師定期看診,監所內處理不了的疾患,就算是不能自理生活的重症患者及老殘要申請保外就醫也百般刁難,不但審查流程漫長且是由戒護人員而非醫療專業來判斷必要性。強迫勞動的所得扣除監獄及廠房營運、被害人補償基金後,每月所得僅兩百元而無法自負生活所需,部分監獄的勞動內容還是欠缺經濟效益的簡單代工,對受刑人復歸社會沒有幫助......凡此種種反應監獄人力與資源的極度匱乏,連生存條件都不達標準,監獄行刑法所稱「使受刑人向上,適於社會生活為目的」所應安排的矯治和教化活動,更是虛應故事。


雖然難以想像很多人會為了享受上述的監獄「福利」而故意犯罪,但輿論還是很擔憂讓受刑人「過太好」,違逆惡有惡報的正道。


關於刑罰的功能,學界確實有「應報理論」一派,認為刑罰是為了給予犯罪人與其罪行相當的痛苦,使惡有惡報,撫平被害者的傷痛和社會的動盪。然而即使從應報觀點,也即強調罪責應與刑罰相當:十年有期徒刑,就是剝奪一個人十年的人身自由,除此以外所有其他基本權利,國家仍必須尊重。因為應當處罰的是犯罪行為,不是行為人的存在本身。如果脫離法律允許的相當性尋求應報,無非回到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你強暴我妹妹我就可以強暴你母親的原始邏輯,甚至可以恣意到罪無論輕重一律處死,其危險性不言而喻。


另一派較為先進社會主張、也是我國監獄行刑法宣稱的「預防理論」,將刑罰定位成預防犯罪的工具,一方面嚇阻一般大眾犯罪,一方面矯治犯罪人預防再犯,使社會更安全。從預防觀點,長年隔離禁閉致使受刑人與社會脫節,折磨屈辱而激發暴戾心性,都不是預防再犯的好方法。反之,提供尊嚴的環境,給予適當的治療或教育訓練,才有可能協助受刑人回歸社會,降低社會的危險因子。我國監獄的矯治功能仍然不彰,不能解決問題的監獄,眼下至少應避免惡化問題。


無論刑罰為何而存在,在現代刑罰體制裡,都不可能正當化對受刑人的不人道待遇。因此,一個國家如何對待剝奪自由、任憑擺佈的受刑人,正赤裸裸展示出一國人性尊嚴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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