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總統馬英九日前撇清對台北市長任內的大巨蛋案及美河市案都不了解,週刊今日刊出多張由馬總統親自批改,並以親筆簽名的公文往返文件,證實馬總統之前所言只蓋下「簽名章」、不清楚細節的說法似乎不符事實。
週刊踢爆,承攬大巨蛋案的諸多公文中,時為台北市長的馬英九共簽署了23份公文,從甄審、簽約到更換協力廠商的過程中,不時給予意見,包括英文招商宣言,都由他仔細認真校過,就連甄審委員會名單,也是由馬總統主導過半名單,包括欽點李建中、楊忠和、劉宗榮、陳威仁及王文宇五人,都是由馬親筆寫下的名字,幾乎大巨蛋案的重大決策,都是總統親筆簽名,而非由當時的副市長為馬蓋過簽名章就放行。
根據柯市府廉政委員會負責偵查的八場甄審會議錄音,會中委員對大巨蛋案的配套措施提出多項質疑,卻不見當時由馬欽點的議約主持人李述德認真討論,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則在會中不斷述說遠雄的實力,但遇到委員提出的疑問則多屬實問虛答,李述德也是草率帶過,並未做進一步的追問。
更令人意外的是,在第二次甄審會議投票給分後,未等分數統計完成,全場竟響起歡呼聲及掌聲,週刊質疑,護航意味十分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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