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籍立委尤美女今天說,有補習班讓未成年民眾簽契約且誤導為分期付款實為小額信貸;教育部終身教育學習司科長陳宗志說,已提出修法要求補習班不得轉介金融貸款。
表態參選基隆市立法委員的民主進步黨籍參選人鄭文婷上午在記者會表示,基隆有一民眾誤信補習班推銷說詞,在未成年時簽下補習契約,且簽約過程沒有家長陪同。簽約時以為是分期付款,「從頭到尾不知道是辦貸款」,直到銀行通知有欠款才知道事情嚴重。
當事人在會中表示,不解未滿20歲為什麼可以簽契約,且後續因課程不適合要退費,也遭刁難。
與會的教育部終身教育司成人及社會教育科長陳宗志表示,目前相關法規訂有規範,未成年者報名補習班或轉讓等書面契約,都必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如果沒有法定代理人同意是無效契約。若補習班違反相關規定,可以糾正、限期改善、停止招生,最嚴重可撤銷立案。
他說,教育部已提出修法送到立法院,未來補習班不能轉介金融貸款,就是要避免民眾誤觸,產生信貸問題。依據修法條文,如果業者違反規定,將處新台幣5萬元到25萬元罰鍰。
陳宗志也提醒,民眾簽訂補習班契約應詳閱契約內容,且教育部、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都有契約範本可供參考。
消保會消保官張志嵩會中表示,消保處接到許多該電腦補習班消費者的陳情案件,消保處已要求業者必須改善,且要妥適處理消費爭議案件。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