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對法國巴黎銀行宣布鉅額罰款,是個值得我們深思國際金融界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爆發之後,關於監管、遵循與執行法規立場的機會。
在金融危機的混亂後,西方國家的哲學基礎從有缺陷的「點到為止」監管概念,轉變成更加深入並加強協調的監管。政府與央行不再信任銀行「自我監管」,因為這曾導致銀行不負責任過度涉險,甚至違法掩飾自家行為。
這些行為引發一連串市場失靈,迫使國家當局動用納稅人資金注資的龐大紓困方案來挽救金融惡棍,否則只能放任金融崩潰,衝擊實質經濟。
各國政府已透過一系列創新但成本高昂的措施來遏阻危機,理所當然會尋求透過加強監管、稽查與揭露、強化資本緩衝、限制特定交易活動,以及提高執法效率,來預防新的金融危機。
由於全球金融體系跨界相連,多國追求聯手改革法規並提高國際政策合作。與此同時,在國家、區域與全球層級的監管與執法機構也改進以支持上述轉變。
改革在國家層級的進展明顯,而且跨國合作良好。但隨著危機急迫性消退,各政府發現愈來愈難合作,結果,跨國結盟不足的危機正侵蝕經濟的健全與穩定性。
現在回到法國巴黎銀行一案。當法巴可能遭美國重罰的消息數周前首度曝光時,法國政府反應強烈,擔心執法措施的廣度是基於美國的政治意圖,而不是為了促進健全的監管政策。法國總統歐蘭德甚至公開向美國總統歐巴馬說情,卻換來被提醒白宮無權干預司法。
雖然法規可能被政治化的疑慮持續困擾法國,但與各國監管措施各自為政、互不協調所衍生的更大風險相比,簡直是小巫見大巫。
國際缺乏合作可能會增加不確定性,使銀行不再為具有生產力的長期投資提供融資,引發反全球化與孤立行為,不利中小企業擴大信貸,而中小企業正是就業與創新的主要推動力。合適的做法當然不是減少監管,而是更認真在一個體制結構的主導下加強協調監管,這將有助減少猜疑。
(作者Mohamed A. El-Erian是太平洋投資管理公司前執行長、現任安聯集團首席經濟顧問/編譯葉亭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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