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外商公司員工長期在下班後收到主管以通訊軟體交辦工作,日夜操忙,終至在公司門口中風過世;經勞保局認定為「過勞死」,成為台灣因為通訊軟體「太方便」而加班至死的首例。
這則新聞讓不少上班族心有戚戚,暗諷:科技始終來自人性,但老闆有沒有人性?
科技改變人類生活,也重塑工作型態。對於新科技,我們總是投以玫塊色想像,以為通訊科技打造出「行動辦公室」乃職場福音,上班族能遠距工作,避開交通壅塞,將使勞工自主性與生產力都大幅提升。
事實卻是,只有握有權力者才是數位職場的受益者,不限時空指令必達,遙控不舍晝夜。一般勞工卻因科技成了「隱形加班」受害者,科技打破了工作與生活的界線,離開辦公室不必然能夠脫離智慧型裝置的電子鎖鍊。
結果是,現代勞工下班後幾乎是「移地加班」,工時變相延長。
客廳、臥室皆職場,深夜一聲叮噹,傳來主管交辦事項,誰能繼續睡得安穩?時時注意手機簡訊,神經質地查看電子郵件,廿四小時處於「待勤」狀態,卸不掉的心理壓力侵蝕生活品質,更影響身心健康。
「過勞死」是數位奴工現象的極端案例。諷刺的是,也拜科技之賜,一切通訊皆留下電子證據:深夜的工作群組對話、電腦中工作存檔時間都在半夜、捷運刷卡進出的時間證明超長工時,才得以判定「過勞死」。
此悲劇曝光前不久,法國勞資雙方才達成一項令全世界豔羨的協議:雇主必須保證員工能在下班後真正「離線」,有權拒接主管傳來的電子郵件及電話,以確保私領域不受干擾,勞工能得到法定的最低休息時間。如果這項協議經工會與資方簽署生效,將直接影響廿五萬名科技業、財務、法律等白領勞工。
回看台灣,科技島民的生活、工作已被新科技主宰時,我們的工作倫理、職場界線、勞動法令何時才能追上數位腳步?
勞工團體呼籲政府應如法國訂出明確規範,防止主管入侵勞工生活;但勞動部認為法令已夠用,員工下班後若收到交代工作訊息,「可記錄工作起迄時間」,要求計算加班費;或舉證告發,雇主與主管都可能挨罰。
衡諸台灣職場「倫理」、工會力量薄弱,少有人真敢「向上管理」,如歐美勞工出聲要求主管尊重工作/生活界線,除非已準備「翻臉」。要求數位勞工「自己生活自己救」,這行得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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