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李應元今天指出,不少農民向農會申請低利專案貸款後,卻陸續被地檢署以「貸款未依規定專款專用」依詐欺、背信偵辦,不少人收到檢警傳票,被要求認罪並繳二至五萬公益金換取緩起訴處分,導致農民人心惶惶,台南、雲林與台中都有類似案例。
李應元批評,農民被檢方要求出示支出發票單據,證明貸款符合申請用途,但農民支出多半沒單據,且貸款期限為十年,農民要轉作或蓋設施都需時間,豈可僅憑一時無支出發票就以詐欺罪論?此外,依農委會「辦理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規定,優惠貸款屬於民事借貸,就算未專款,最多僅須追回貸款,但檢方卻以詐欺偵辦,根本是「網民入罪」。
法務部檢察司檢察官謝志遠說,「合法的貸款戶不是偵辦對象,不用因傳訊而過度驚慌」,因南部某農會發生冒用身份貸款案件,地檢署獲取檢舉情資才依法偵辦,傳訊貸款農戶只是為釐清案情;法務部也會督導各地檢署審慎處理,別造成農民不安。農委會農業金融局副局長徐智明說,若貸款農民未依用途使用貸款,要收回貸款及繳回政府補貼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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