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25日 星期三

即時 @營利事業買賣國外基金所得要課稅



2015-02-25 23:28:09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即時報導



財政部指出,營利事業從事基金投資的所得,屬應稅所得,須依所得稅法第3條規定併計課稅。


財政部表示,共同基金因註冊地區不同,分為國內基金及國外基金,「國內基金」是由國內的投資信託公司發行,在國內註冊的基金。企業處分國內基金所發生的利得,屬於證券交易所得,免徵所得稅,但仍須列報所得基本稅額。


「國外基金」則是指登記註冊在我國以外地區,由國外基金公司發行,經政府核准後在國內銷售的基金。財政部說,我國稅法對營利事業境外投資所得並無免稅的優惠。


因此,營利事業如透過國外基金的方式進行投資所產生的利得,並不屬於免徵證券交易所得稅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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