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上午舉行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施行20週年研討會,監察院長王建?表示,公職人員財產應否公開,各國都有規定,有利有弊,值得討論的是,財產申報目的有多大,二則是財產申報的資料應否公開。他認為,公職人員財產公開,很多人要進入政府機關擔任政務官,常因為這一點就退卻了,他們做政務官通常怕兩點,第一要跑立法院被罵得很難過,第二就是財產申報資料要公開,會引起一些奇怪的麻煩。
王建?進一步說,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業務當初是考量監察院的獨立性,但監察院在執行這項業務時,現已變成基層執行機關,只負責收財產申報書、蓋章,有疑義不能解釋,還要詢問法務部與相關單位,這很奇怪。這項業務如果放在法務部廉政署或其他機關會更好的話,監院為國家好,心中時時有人民,制度放哪裏好,就放哪裏,監院不會說不讓人拿走,但大家若覺得仍由監察院執行較好,他們就努力來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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