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大安警分局羅斯福路派出所日前發布一則好人好事新聞,被踢爆是警方沒受理竊案還「移花接木」編故事;大安分局承認「確有疏失」,已將薛姓所長及受理案件的林姓員警各記申誡兩次,涉及疏縱人犯部分進一步究辦,女大生則依竊盜罪嫌送辦。
大安分局督察組長汪大宇還原事發經過,當時台大陳姓女學生4000多元生活費被詐團騙光,又弄丟手機。她神情恍惚,走進校內超商竊取一個39元巧克力,被店員發現報警;陳見到員警嚇得說不出話。陳姓女大生被帶回派出所後,表示沒要行竊,店家得知內情也表示只要她付錢就好,林見女大生身無分文,先代墊給店家;女大生父親趕到再還錢給林,還希望所長能讓她到所當志工以增長見聞。
據了解,前天有媒體循線到校訪問女大生,發現林姓員警在她身邊;媒體靠近,林手摸著槍說「我有槍,你不要過來」,媒體致電分局長官後,林卻雙膝一跪「拜託不要再採訪了」。
大安分局長薛文容說,女大生曾向林透露輕生念頭,林才會前往安撫她;當時又遇上媒體訪問,林擔心女大生再被採訪恐影響情緒,情急之下才有摸槍、下跪等「不恰當」舉動,「是基於保護當事人」。
外傳女大生父親是高階警官,警方才「私了」。薛文容表示,女大生父親並非警職,但處理此案的員警確有疏失,已依程序懲處;女大生也已被警方依竊盜罪嫌送辦。
媒體日前報導,酷似藝人陳妍希的女大生,遇上詐騙集團被騙光生活費,她不敢求助,獨自街頭哭泣,遇上巡邏路過的林姓員警伸援手,薛姓所長還介紹她工作,她為表達謝意,到派出所當志工、寫感謝函。大安分局強調,她遭詐騙哭泣、擔任志工、寫感謝函皆是實情,但因新聞發布不完整才使外界產生「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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