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8日 星期日

廉價併購利益不分配 元大金將照辦



2015-03-08 23:55:05 經濟日報 記者夏淑賢╱即時報導



元大金控(2885)高層主管今天表示,金管會要求證券業因併購產生的廉價購買利益不得分配盈餘,元大金會遵照政策辦理。也就是說,元大金2014年併購韓國東洋證券的廉價購買利益56.4億元,雖計入損益,但須另提特別盈餘公積,不得分派股利。


元大金去年分派2013年盈餘時,採高額分配,2013年每股稅後純益(EPS)0.78元,但分派股利時現金加股票的每股股利達0.9元,2014年元大金EPS為1.63元,但因必須扣掉廉價購買利益不得分派,預期每股股利可能遜於前一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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