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0日 星期日

陸妻放他獨居 90歲榮民訴離判准


90歲宮姓老榮民娶53歲大陸妻,想有個老伴,但陸妻來台後積極找工作,取得看護證照到外地任看護,放任宮姓老榮民獨居,因心智退化煮食物引發火災,最後被送到安養中心,老榮民傷心訴請離婚,法院判准。


黃女在法庭上堅稱和老榮民感情好,她說嫁來台灣,常和老榮民上市菜或散步,也一起擀麵條做饅頭,她很認真維持婚姻生活,不能因自己外出工作就否定她對婚姻的付出。


法官調查安養中心資料發現,老榮民今年1月到安養中心後,陸妻只探視過3次,法官說,陸妻已有專業照顧能力,理應在旁照顧,卻到外地當看護工,沒運用自己的專業照護丈夫,未盡夫妻應共同生活,互相扶持義務,法官表示,任何人處於老榮民此情境,都無法再抱著想維持婚姻的希望。


宮姓老榮民向法官說,與黃女於95年結婚,自己有終身俸,還有數百萬元積蓄,更有房子出租,陸妻不需外出工作即衣食無缺,沒想到,陸妻來台後立刻申請工作證,並參加照護員訓練,拿到證照隨即到北部當看護工作。


老榮民認為,陸妻只是利用嫁他,來台賺錢,就像是「假結婚真詐財」,不顧夫妻情分,讓他高齡獨自生活,他曾因心智退化,多次在家煮食物,忘記關爐火而發生火災,他目前住安養中心,結婚與否,完全沒差別。


老榮民更指控自己一生積蓄被陸妻騙光,他說結婚後第2年,陸妻要他到大陸買房,帶他領走261萬元存款,後來陸妻聲稱買房有變化,沒買房更拒絕還錢,他已控告陸妻侵占。


陸妻說,她到外地當看護工,休假時都會回台中探視老榮民,她否認侵占老榮民261萬元,堅稱是老榮民在自由意識下給她錢,她說當時老榮民未失智,自己決定給她錢以還大陸欠債。


老榮民的女兒嫁到外地,仍會抽空回台中探視父親,出庭作證說,她回家探視發現,父親飲食都自己料理,經常一天只吃2餐,饅頭蒸到已乾硬,女兒強調,父親婚後還是這樣,要吃飯只能靠自己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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